2018年3月31日,成都市發布了《關于商品住房開盤銷售采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依照《補充通知》,成都市商品住房開盤銷售將按照“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的順序搖號排序、依序選房,并保持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相一致。
據悉,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發布了《關于商品住房開盤銷售采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事宜的通知》,全市商品住房開盤銷售正式采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方式。而2018年3月31日的政策,剛需家庭自住購房將享受優先搖號,具體政策內容為:
一、公證搖號及選房順序
按照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順序,先后搖號排序、依序選房;并按規定保持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相一致。
二、剛需家庭優先搖號排序選購商品住房的條件
支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剛需家庭優先搖號排序選房范圍:
早(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達到法定婚齡未婚、離異、喪偶等單身以個人為居民家庭;夫妻離異的,購房登記時離婚應已滿三年; (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 (三)購買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購買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為我市戶籍居民。
三、剛需家庭選購房源的儲備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取得預售許可、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區錦江、飲馬河、西郊河圍合而成的“兩江環抱”區域內的除外),按不低于當期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剛需家庭選購。剛需家庭選購后剩余房源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選房范圍。
四、剛需家庭購房登記
剛需家庭購房登記時,其登記購房人(以下統稱剛需登記購房人)應按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平臺要求進行購房登記,填報家庭成員信息,不得漏報、瞞報、錯報;購房登記平臺確認信息后,對同一個剛需家庭在當期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中自動生成一個登記號。
購房登記時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須為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所購商品住房位于限購區域的,房屋共有人還須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
剛需登記購房人通過優先搖號排序選購首套商品住房后,購房登記平臺不支持其購房登記時的其他家庭成員再享受優先搖號排序選房資格。
五、剛需家庭優先搖號排序選房的資格核驗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初核。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對剛需登記購房人及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的身份、戶籍、婚姻狀況等證明材料進行核驗,將匯總并妥善保存初始登記的《剛需登記購房人名冊》(參考樣式見附件)提交公證機構予以證據保全。
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核驗通過的《剛需登記購房人名冊》,報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商品住房項目位于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的,報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位于其他區域的,報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剛需登記購房人及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自有產權住房、住房轉讓、戶籍等情況進行核驗(夫妻離異的,還應核驗其離婚年限)。復核后具備優先搖號選房資格的剛需登記購房人信息方可導入搖號系統。
六、剛需家庭優先搖號選房順序
剛需登記購房人在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之后,普通登記購房人之前搖號選房,選房范圍為當期全部準售房源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房后剩余的房源。剛需登記購房人的搖號排序號在當期支持剛需登記購房人房源總量以外的,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重新參與搖號排序。
七、關于依序遞補選房
剛需登記購房人放棄選房所空房源或選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證機構監督下,按剛需登記購房人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選房。
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及剛需登記購房人依序遞補仍剩余的房源,納入普通登記購房人依序遞補選房范圍。
八、關于監督處理
剛需登記購房人對填報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漏報、瞞報家庭成員信息以獲取購房資格、優先搖號選房資格的,鼓勵行業協會在相關網站曝光;對于剛需登記購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棄選購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購房登記平臺3年內不再受理剛需登記購房人及其購房登記時的家庭成員填報信息。
九、關于完善購房登記、公證搖號及選房規則
市房管局、市司法局分別指導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成都市公證協會按本補充通知要求完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公證搖號及選房規則。